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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和解除非正常户?
如何认定和解除非正常户? 什么是非正常户呢?对于企业来说,该如何认定和解除非正常户?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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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认证确认期限啦!
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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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具<无欠税证明>有关事项》的解读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包括“走出去”企业在内确有开具《无欠税证明》需要的纳税人实际诉求,税务总局制发《公告》,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规定开具《无欠税证明》有关事项并明确相关业务流程。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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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税务部门提供《无欠税证明》开具服务
切实服务和便利纳税人,3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向纳税人提供《无欠税证明》开具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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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那么,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呢?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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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有哪些方式可选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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