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的税务注销减少了哪些报送资料?文谚税务顾问来帮您!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9日 浏览次数:

新规定的税务注销减少了哪些报送资料?文谚税务顾问给大家总结相关证件、资料的报送要求,包括: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原印件)。


3、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4、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新规定的税务注销减少了哪些报送资料?文谚税务顾问来帮您!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需要取得清税文书的,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根据149号文第一条规定,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实践中还有一些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要求取得清税文书。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响应纳税人诉求,《通知》规定这类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清税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具体做法是,纳税人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