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3%减按1%,这个政策最开始的执行期间是2020年3月1日到5月31日,后面延期到2020年12月31日,再后来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举个例子:原来开一张1030的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交30块钱的增值税。(1030/1.03*0.03=30)
而这个政策之后,开一张1030元的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缴纳10.2的增值税(1030/1.01*0.01=10.2)
这个政策切实为小规模纳税人降低了不少税负,目前距离政策结束还有1个多月,有哪些开票问题值得注意?
几点提醒,提前规划!
1、开票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一个月,尤其是政策快要到期的最后几天。
2、今年的业务,发票尽量在今年开具,不要涉及跨年,之后一旦没有延期政策,再想开1%就非常困难了。
3、如果增值税纳税义务确实发生在2021年,因跟客户未对好账等原因,未开发票。在第四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一定要报未开票收入,这样2022年可以补开1%的发票。
4、近期签订合同,一定要考虑税率变化的因素,最好在合同上把这个问题提前说明。如果签订合同是1%,后期合同执行完是2022年,只能开3%,又是少不了一顿掰扯。
5、注意开票额,尽量避免在免征额临近点。(按月申报,15万;按季申报,45万)
6、尽量不要存在大量作废发票。作废发票异常也会出现风险提示,很容易被税局盯上,尤其是临近年底,且优惠政策马上到期的时候。
7、不要盲目开票,把3%减1%优惠用到极致,小心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一定要注意:小规模的标准是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而这个年销售额指的是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销售额,并不是我们理解的公历年度1-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