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真实业务,为什么认定成虚开发票?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2日 浏览次数:

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虚开发票的概念,很多人认为虚假不真实的开票才叫虚开,实际上虚开发票的定义比我们想象中要大很多。


按照书面的定义虚开发票行为分为三种: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说的更明白点就是,没有真实的业务叫虚开;你进了一个a产品,开了一张b产品的发票出去叫虚开;你收了100块钱,开了80块钱的票叫虚开;你东西卖给了甲,发票开给了乙,也算是虚开。


这就能解释很多老板的疑惑,我明明有真实交易,也确确实实付了款,怎么会和虚开发票扯上关系呢?

之前有个客户找到我们,说接到税务局协查电话,不知道怎么办。一起去处理才知道,原来是两年前的一笔业务,对方也开了发票给他,业务员跟他说你把钱打到我们老板的个人账户上,可以给点优惠。

这个客户上网查了一下,那个票是真的,也没有多想就把钱给对方打过去了,结果开票方走逃失联,牵连到了上下游企业,就被税局找上门了。

那当我们接到税务局的协查电话,也不要太害怕,一定要积极配合。如果你取得的发票对方没有交税,那肯定不能让你做抵扣,正常的话需要咱们把抵扣了的税金转出,再缴清税款滞纳金,对企业来说肯定是一笔损失。

所以也要提醒一下各位老板,现在已经没有假发票一说了,不是你上网查一下发票是真的就可以入账,大额转账一定要按照发票销售方的对公账户付款。你不虚开,不代表别人也都不虚开对吧?


那如果正常流程,对公付款对方还是走逃失联呢?

那你就可以合理解释!是善意取得的,至少提供相应的三流证明,经税局判定为善意取得,可以免除滞纳金罚款。

总之,不管我们是开票出去还是收票回来,都要核对发票的信息,商品、购货方、销货方、数量、单价、金额是否跟真实业务一致,平时稍微注意一下,避免以后给自己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