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当成本明显增加的时候,会选择一定程度的裁员方式。但是,为了支持稳岗就业,对于不裁员或是少裁员的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呢。
参考文件: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支持企业稳岗就业方面,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进一步缓解融资难的问题。
对稳定就业的民营企业进行社保补偿,这在今年11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作了安排。此次《意见》明确,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
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返还的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加大对企业的返还力度。
这对于企业,或是员工来说,都是很好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