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1.经营者身份证原件;
2. 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变更经营场所);
4. 变更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前置许可的,上传有关批准证书;
5.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二、原营业执照遗失怎么办?
原营业执照损毁、遗失的,提供刊登在公开发行报刊上的公告。
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哪些要点?
1. 自有房产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 自购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和《购房合同》。
3. 租赁(借用)房产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租赁(借用)合同》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4. 租赁(借用)房产属新购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租赁(借用)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及《购房合同》。